由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与人像摄影杂志社联合主办的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5月份开始征稿,比赛将于今年11月10日截稿。本届比赛得到了北京摄影器材城网(www.bjphoto.com.cn)的鼎力协办。
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分为婚纱人像类、儿童写真类、艺术人像类和纪实人像类四个类别,囊括了商业人像和纪实人像的各个领域。比赛共设年度大奖1名、分类大奖4名、佳作奖194名,优胜者将获得佳能EOS 5D、佳能EOS 40D数码相机以及专业光学防抖镜头。为了推动年轻新锐摄影师的成长,比赛专门为年龄在35岁以下,使用佳能数码摄影器材的参赛者设立了“佳能人像新锐奖”,获奖者将获得以“人像王”镜头蜚声摄影界的EF85mm/f1.2L ⅡUSM大光孔镜头。同时,为了鼓励各摄影企业和机构以团体名义参赛,比赛专门设立了“优秀组织奖”10个,将根据各团体参赛机构参赛人数和投稿数量选出。
佳能一直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推动消费数码影像行业的发展,用先进的光学科技帮助人类迈向精彩的摄影空间。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旨在凸显佳能探索我国人像摄影的艺术道路,促进人像摄影和婚纱影楼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背景资料一:
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主 办:人像摄影杂志社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协 办:北京摄影器材城网(www.bjphoto.com.cn)
一、作品分类
1.婚纱人像类
包括影室婚纱照和外景婚纱照。本类别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2.儿童写真类
包括商业类影室儿童照和商业类外景儿童照。本类别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3.艺术人像类
包括艺术写真、时装人像、广告人像、环境人像、全家福、艺术人体。本类别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4.纪实人像类
除上述三类商业类人像摄影作品之外的记录人像、民俗人像、婚礼人像、儿童人像等。本类别拒绝数码创意的作品。
二、奖项设置
1.年度大奖1名,颁发证书,奖励佳能EOS 5D数码相机一台 ,佳能EF24-105mm/f4L IS USM镜头一支。
2.分类大奖4名,颁发证书,各奖励佳能 EOS 40D数码相机一台。
①婚纱人像类大奖1名
②儿童写真类大奖1名
③艺术人像类大奖1名
④纪实人像类大奖1名
3. 佳能人像新锐奖1名,颁发证书,奖励佳能EF85mm/f1.2L ⅡUSM镜头一支。
该奖项专门面向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使用佳能数码摄影器材的参赛者设定。
4. 佳作奖194名,颁发证书,各赠送佳能精美纪念品一件。
5.优秀组织奖10个,面向团体参赛者设立,颁发证书。
截稿时间:2008年11月10日(以作品收到时间为准)
投稿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人像摄影杂志社“佳能人像比赛”办公室收(100801)
咨询电话:010-88635308 010-66095548 雨宬 王然
协办网站:http://www.bjphoto.com.cn
背景资料二:
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参赛细则
1.中外摄影家、专业摄影师,摄影院校、艺术院系师生,及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2.欢迎各相关摄影机构以团体名义参赛,比赛专设“优秀组织奖”10个,根据各团体机构参赛人数和投稿数量选出,请在来稿中注明团体机构名称和“团体参赛”字样。
3.参赛作品体裁与风格不限,但必须以人像(包括人体)为创作题材。
4.本次比赛只接收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照片须输出至长边10英寸至12英寸投稿,不得进行任何方式的装裱。
5.请参赛者使用相机的最大文件量和最高画质格式拍摄,并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刻成光盘,随输出作品一起投稿,以便制作展览照片、出版画册等之用。
6.凡已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影赛或影展中获得金奖、大奖或一等奖的作品,谢绝参赛。
7.比赛分为婚纱人像类、儿童写真类、艺术人像类、纪实人像类四个大类。纪实人像类不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只能对原始影像做色阶、亮度、对比度、饱和度、锐度的适度调整;其他三类均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8.“佳能人像新锐奖”专门面向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使用佳能数码摄影器材的参赛者设定。
9.每位作者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0幅(组),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组照必须牢固粘连,成组投稿。
10.每幅(组)作品背后需牢固粘贴《作品登记表》,并用中文详细填写各项内容。如因填写内容不详影响作品入选,责任由作者自负。
11.本次摄影比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行备份原始影像数据。
12.比赛揭晓之前,部分参赛作品将在本次比赛协办网站进行展示,不支付稿酬。
13.如有需要,年度大奖、各分类大奖和佳能人像新锐奖的获奖者有义务按举办方(包括主办方、协办方、承办方,下同)的通知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颁奖仪式,确有困难的可凭书面委托书指定委托人代为领奖,委托书需注明双方身份证号码。
14.举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展览和出版等方面使用获奖作品,不支付稿酬。
15.举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6.所有与奖品有关的个人所得税请获奖者自行缴付。
17.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取消其参赛资格。
18.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19.举办方保留本次摄影比赛的最终解释权。
注:请将此表剪下牢固粘贴在每幅(组)照片背面,此表复印有效。或到北京摄影器材城网(www.bjphoto.com.cn)下载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