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我做主
——“巨人杯”2010当代艺术院校大学生年度提名展
入展作品寄送须知
1.入展作品资格。
(1)参展作者寄送的作品必须是组委会选定的作品。如作者不能寄送评委会选定的作品,须提前告之组委会。由评委会决定是否保留作者参展资格及是否允许调换的参展作品。擅自变更参展作品,将被取消作品的参展资格。
(2)参展作者必须拥有入展作品的完全所有权,不得使用已售出或捐赠的作品报名参展。
2.入展作品接收时间: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18日
3.请报名作者保持移动电话的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更新网络报名资料。
4.入展作品寄送要求:
(1)寄送作品的同时请寄送参展声明。请于官方网站下载参展声明并打印后,在相应位置签字,连同作品及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寄送至组委会指定地点。
(2)入选作品须由作者或作者委托的物流公司运送到组委会指定地点。组委会不上门取作品。未按期寄送到指定地点的作品将视为作者放弃参展(作品寄送费用由参展者自理;寄送时间以组委会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
(3)国画与版画作品必须托裱。作品如装框,画框必须无玻璃且覆膜。
(4)平面类作品请在7月2日22:00前,将作品电子图片通过QQ客服在线传输方式传递给组委会。全部作品请仅发送1张完整的电子图片。一组作品必须将涂片合成于一张图片上,图片格式仅限jpg或tiff,图片画面大小请限定在210mm×297mm之内,同时分辨率须为300像素/厘米(以上数据可使用Photoshop软件菜单栏的图像中的图像大小中修改)。
(5)组委会接收到作品后,评委会将针对作品原作组织预评选。如果评委会认定作者寄送的作品与网络报名图片在艺术水平等方面严重不符,组委会将联系作者并退还作品。
5.作品接收。
(1)组委会将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作品接收情况。
(2)组委会在收到作品时,将与送货人共同查验包装与作品完好情况,如发现作品损坏,将在第一时间联系参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