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神女山鬼系列
仍然存在。在这种意淫中,男士把自己想象成道德伦理的卫道者,女性则为自己立起贞节牌坊。然而,李勤的挑战,打碎了意淫者的前提,父亲眼中的女儿、人体、妓女,这三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关键词是如何也不能建立起关联。父爱的锋芒穿破了意淫者飘忽的目光。在这里,如果把女儿当作父亲描绘卑劣的对象——即意淫者眼中的妓女的话,那么意淫者的逻辑根本就出了问题。而意淫者的猥琐心结又离不开一个“合理的外衣”。他们最不愿见到的,正是李勤的出现还了裸体模特一个本来面目:它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角色,与秘书、主任一样,这让意淫者无所适从。因此便转向人身攻击(网上有多少父亲奸淫女儿的乱伦现象他们不去讨伐,却在攻击这样一个老实巴结的画家)。伦理规范并非一成不变,古时男女授受不亲,而今恋人却敢于街头拥吻。这么说,不代表我对李壮平的行为作出了符合现代伦理规范评价。他的问题有一个特殊性。因为关系到艺术问题。一方面李勤是在为艺术服务,二来李勤本人也从事艺术创作。当伦理问题遭遇艺术问题,可能就不能依常规处理,像艺术家做作品要使用到动物一样,这可能不能完全按照动物保护法来处理。对于这样的情况,艺术家与模特本人认可,局外人不必,也不合适表态。
正如皇帝的新装一样,裸体模特穿上女儿的外衣,不同的人便看到了不同的结果。凡是从事过艺术写生的人都知道,写生时哪有“意淫者”那么多杂念(或许他们不用去思考如何传达,便有了时间)。写生时或许尴尬难免。我也不相信李壮平可以做到他本人所说的那般自然,人在不同的场合是不同的社会角色,从父亲角色到艺术家角色有一个转换过程。相信最初的三五分钟难免尴尬,但进入状态后,这件外衣(女儿的身份)早就被忽略了(其实本来也不存在)。而各种卫道者(包括从事多年绘画或相关的艺术训练,甚至还在继续创作的伪艺术家)却惊诧于他们的惊人发现,对于这件外衣纠缠不清。实际上,裸体模特只是一个工种而已,与车工、经理无异。伦理问题所要处理的是情感、性与道德等关系的问题。而女儿做模特与这些都无关,艺术家可以用妻子做模特,为什么就不能用女儿做模特呢?我不说这是一个伪问题,但至少它不值得如此“重视”。
说这些,其实只是想提醒大家对如下的问题可以做出中肯的思考,1,关于裸体的炒作现象;2,正确评价李壮平作品水平;3,社会容忍度问题。
近年来,网络上“祼体”成风。视频聊天、裸奔、求职、募捐等无不以“裸体”掀起网络轩然大波。中国性解放几十年了,有些地方,有些年轻人都已“赶美超英”了(从近年来屡有见报的初中生产子和网络传播的各种“门”事件可管窥一斑),可是为什么至今还是谈“性”色变呢(哪怕有些只是裸露了身体而已。脱了衣服不等于性)?其原因在于中国的性解放迄今为止也没有落到实处。电影不分级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成人读物”空缺,有需求就会有人设法供应,造成了如此众多的组织裸体视频聊天、传播淫秽文件等网络犯罪络绎不绝。国人对待裸体的态度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因此但悉此类腥闻,便如苍蝇般叮上了。而这恰好为一些苦于出名无门的人提供了机会,既然做什么事都要付出代价,那就为了名声“脱”上一回也不打紧。虽然此法实在拙劣,但我们依然可以不时地闻听到裸体事件。但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一裸而改变命运呢,他们的行径也只不过是聊添谈资而已。
其次,女儿做裸模事件的发现可能确实会改变人们对艺术家的关注程度。但是艺术家的水准正如他用女儿做模特一样,是个纯艺术的问题,不可以掺入杂念。更不能因为在这个事件中,他是一个“受委屈者”,我们就特别抬高他的艺术水准以弥补他的“精神损失”。从笔者的角度来看,李壮平的作品至少存在如下不足(不是每一幅画都同时具有):人物形象摆脱离不了模特写生的特征,四平八稳;人物头部周围大多留出一圈白光以分离主体和背景,这使得主体像是用绘图软件从其它图片中抠出并移至该作品中,但又处理得不够理想;背景与主体的虚实反差过大(如有些虎、狮等形象的立体感不强),进一步加大了拼凑感。当然如果作者有意而为之,那又另当别论。
其三,还是我一贯提的社会容忍度的问题。对于许多社会现象,本身并不存在着对与错的问题,因为它们既不违法,也很难说违反道德伦理。这样的问题,对于一个文明相对发达的社会而言,应该有它的存在空间,就像美国发展到今天,黑人也可以当总统一样。如果我们不能让那些不明属性的事件得到充分发展,就不会知道它可能招致什么样的恶果,也不可能知道它会带来什么样的好处,总之它的出现并未对我们的未来产生什么影响,我们的文明固步不前。这与我们的艺术追求的精神是相背离的。艺术创作无非是在形式上突破人类创新的底线,为人类更高质量的生活提供可能的昭示。好在今天已经不会看到有人因此事而受通缉,而民众亦可各抒已见,只是距离“见怪不怪”还有一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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