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立项期
追溯“第一次全国美术展览会”立项的复杂过程,可以说这是一次由美术教育人士以“中华教育改进社”名义自下而上提议和申请的结果。早期直接提议人是蔡元培和刘海粟。
1922年6月蔡元培、张君劢、刘海粟讨论并提出了举办全国美展的议案,这是至今可查最早关于全国美展的讨论资料和举办动因。〔1〕1922年夏天,经过讨论由刘海粟撰文《请政府创设国立美术展览会案》提交“中华教育改进社”美育组的决议,〔2〕决定由“中华教育改进社”的名义正式向北京的北洋政府教育部提出申请。然而,当时的北洋政府教育总长一职屡屡换人,〔3〕又因时局混乱,加之国家教育经费紧张而无法顺利开展工作。教育部即使赞成这项展览,亦无人力物力去实现。据《蔡元培全集》记载,同年底蔡元培曾以此展览事答复刘海粟。〔4〕时机和准备尚不成熟,全国美展的初次“设想”和申请碰壁。
初次申请失败后,鉴于当时割据纷争的政治态势,刘海粟与吴新吾等人商议缩小范围,先由某几个省独立组织美术展览会。这些发起者多数在上海一带活动,当时上海隶属于江苏行政省,“江苏省美术展览会”遂成为全国美展前的一个重要范例。1923年8月4日,江苏省教育会美术研究会第四届大会在上海举行,〔5〕刘海粟等人借此机会再次建议全国教育界联合会举办全国美术展览会,〔6〕并提出先举办江苏省美术展览会的构想。由此,全国美展的发起者由“江苏省美术展览会”实践了政府挂帅、民间举办的展览全过程,这次展览无疑为全国美展的立项,乃至整个运作过程提供了可行性依据。
1925年全国美展的发起者再次展开讨论,时隔初次申请过了三年时间。1925年8月中华教育改进会召开第四次年会,在美育组第一次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附有“缘由”和“计划”的《关于召开全国美术展览会的议案》,〔7〕提议蔡元培、刘海粟、王济远、李毅士、滕固等为全国美术展览会委员会委员。当时还公推了十多人为筹备委员,在山西即时召开筹备委员会议,拟定全国美展大纲数则,刘海粟、滕固、俞寄凡、李毅士等为展览会章程起草员。〔8〕
1925年的报审得到了相对满意的结果。鹤田武良在《从全国美术展览会看中国现代绘画的动向》一文中提到:“接受这些决议后,全国美术展览委员会即作出决定于民国十五年(1926)在武昌举办全国美术展览,如有机会则在各省举办巡回展览”。1925年9月19日《申报》也报道相关信息:“本会于民国十五年(1926)秋季,在北京举行。”全国美展筹备委员会工作的进展佐证了申请书经过可行性研究之后的完善,得到了政府和美术界的支持。一个由政府主办、民间团体操作的全国性美术展览进入立项期的最后阶段。
遗憾的是,全国美展并没有于1926年召开。除了经费问题之外,当时的政治时局不稳是主要原因,展览自身的资源储备也没有达到一定的规模。全国美展的正式立项尚需时日。
1927年4月国民政府于南京宣告成立,6月蔡元培等人“成立大学院作为全国最高学术教育机关”的提案得到通过,〔9〕6月17日蔡元培被任命为大学院院长,10月蔡元培正式就职。蔡元培上任伊始,就于11月27日组织召开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第一次会议,议决举办“第一次全国美术展览会”。〔10〕在蔡元培等人的呼吁下,展览成为实施“美育”的重要手段之一。新政府开始真正关注全国美展事件,大学院也成为全国美展的自家基地。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第一次会议上“全国美术展览会”正式立项成功,由国民政府大学院出面操办。
立项期前后经历了酝酿、申请、试行、修改、再审批、再遇挫折、最后立项成功这五年多的周折过程。全国美展作为第一次由政府出面主办的全国规模的美术展览,在当时委实难能可贵,成功的原因最主要是有美术教育借美展实现其方针的迫切需求的“天时”,有愿望构建现代国家的国民政府在形式上统一全国的“地利”,更有蔡元培等发起者成为大学院掌门人的“人和”。
二、 筹备期
1928年5月11日,刘海粟再次公开发表《举办全国美术展览会案》,〔11〕同年夏天,蔡元培、杨杏佛又以“以美术确有提倡之必要” 〔12〕为由,再次呼吁举办全国美术展览。至此,展览立项得到稳固和落实。根据其前后的各种举措表现出展览举办刻不容缓,全国美术展览会已经进入了筹备程序。
1928年6月3日大学院召开艺术委员会会议,进入具体人员组织的议程,初步确定了展览时间和地点;〔13〕7月公布了大学院美术展览会组织大纲和其他相关条例;〔14〕7月31日,大学院又公布每年春秋两季各举办美展一次的决定,并修改了此次美展的日期。〔15〕
进入筹备期,谋划展览资金是活动的根本保证。早在1925年制定的《章程》中已经公布:“本会经费预算一万元,由中华教育改进社呈请政府拨给并募集之。”事实上,徐志摩在闭幕式上言:“忆最初预算本会经费二万元时,当局对此,多相视而笑,似乎对此二万元有极重大之困难,然整百千万之军费又如何,吾人闻之,不无惘惘,此虽有特殊情形,固当谅能。”〔16〕由此看来,对于筹备期的筹措资金问题可以推论以下几点:第一,筹备委员会已经积极测算展览的全部资金,并向北洋政府教育部和国民政府大学院多次上报申请展览经费。大学院正式出面主办全国美展使规模扩大,资金也从一万元上升为二万元。第二,虽然国民政府大学院鼎力支持并帮助核算,但是当局认为展览开销过于庞大,无力承受,其间一定经过多次协商。第三,关于“二万元”之说一定是当局与筹备委员会相互妥协的结果,筹备委员会当时上报的预算经费可能超出“二万元”。第四,虽然经过赞成方(如蔡元培等人)多次从中周旋,最终促成这个数目,但是当局者仍然因数目过大,多持反对意见——“多相视而笑”。第五,目前无法得知预算中经费的分配关系,但是从之后的运作中得知,筹备期关于资金预算是基本正确的,闭幕式上次总干事孟寿椿报告“所耗经费并未超出预算”可证。〔17〕第六,筹备委员会对全国美展中“政府”职能的理解,不仅停留在政府将美术教育精神之广播,而且切实寄托于政府出钱出力,成为真正的政府性质的展览。第七,关于资金的落实,从徐志摩的话语中分析,政府应该信守诺言,资金在展览开幕前到位。
从人员情况来看,“第一次全国美术展览会”的发起者首推蔡元培和刘海粟,后于1925年8月18日中华教育改进社年会美育组会议上,组建了十七人的“全国美术展览会委员会”——蔡元培、刘海粟、王济远、李毅士、滕固、李荣培、金梦畴、熊连城、李祖鸣、汪亚尘、张华宗、孔张悌、任恒德、俞寄凡、钱福孙、王弘章、王悦之。又公推滕固、蔡元培、刘海粟、李荣培、王济远、李毅士、汪亚尘、熊连城、俞寄凡、钱稻荪、王敬章、宗孔、张华、张梯、任恒德、王悦之等为筹备委员,并于9、10月分别召开筹备委员会议。根据整个美展流程的发展,他们都可谓发起者。
从这份名单看,发起者都是中华教育改进社成员,这是主办机构的原因使然,其中多数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的教员,他们正是蔡元培“美育”教育理论的实践者,这一特性在发起者队伍中至关重要。此外,筹备期中最重要的发起人物之一刘海粟,因国内诸多复杂情况无法处理而赴欧洲考察两三年,〔18〕之后他始终未参与展览的任何工作。李寓一曾记述到蔡元培委任林风眠经办展览各项事宜。〔19〕1928年6月3日《申报》又报道,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会议上推举时为大学院副院长的杨杏佛为筹备主任。可见,全国美展由大学院主办后,变更了原来中华教育改进社提议的筹备班子。大学院期间,林风眠很可能是继刘海粟之后主要的统筹工作者,杨杏佛以副院长的身份也成为重要的参与者。这个时期他们已经逐渐分工,转为决策层或者管理层的筹备角色。
1928年6月3日《申报》同时报道了工作已分为四组,由大学院美术展览会聘请人员:征集组,以高乐宜为主任;出版宣传组,以孙伏园为主任;指导组,以刘既漂为主任;审查委员会,以林风眠为主任。每组都明确了具体委员名单。尽管这份名单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调整,但是第一次明确了实施层人员架构,他们也参与到落实具体工作和任务之中。可以说,组织者寻找到了操作方式上的平衡点,也初步形成了现代意义上展览运作的人员组织机制。
筹备期制定的计划和章程是工作流程开展中的核心法则。早在1925年9月中旬,刘海粟在江苏省教育会上提出举办全国美术展览会后不久,就召集滕固、王济远、俞寄凡等人起草全国美术展览会计划和章程。在时间上,1928年6月3日,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会议首次公布展览日期为8月15日至9月5日止;1928年7月31日,展览又定于1929年1月1日至31日举行。从这点来说,虽然之后展览时间又屡有变化,但是都属于微调,筹备期“时间”计划基本正常。
“第一次全国美术展览会”举办地点的确定也经过一番周折。中华教育改进社曾计划1926年在武昌或北京举办此展,大学院主办后提议 “定期在国都及各大部举行之”, 〔20〕又“开会地点定在南京”。 〔21〕然而,当时的南京遇到两重困难,即“硬件设备”和“政治任务”。于是,上海从经济、文化到硬件条件,都成为筹备委员会选择的最佳之地。
“展览地址在(上海)国立交通大学、中法工业专门学校”,这是1928年6月3日大学院首次公布的展场。之后,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蒋梦麟、中央研究院蔡元培、杨杏佛抵沪,〔22〕考察新的展览场所,最终确定为上海南市新普育堂。后者是民国时代上海最大的收容社会弱者的设施。1928年1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工商部在此地举办了“中华国货展览会”。这次展览的空前成功及众多展品的良好展陈效果,使得三位会长欣然前往洽谈,“向中华国货展览会主席委员赵晋卿磋商,在国货展览会闭幕后,美术展览即在原地继续举行,业经同意”。〔23〕全国美展最后展陈效果也证明,这个选择是筹备期工作中的明智之举。
考察“第一次全国美术展览会”的章程制定,最具说服力的是1925年9月19日《申报》报道的《中华教育改进社筹办中华民国第一届美术展览会章程》。该章程共分二十四条,涉及“总则”、“出品”、“职员”、“经费”、“征集”、“审查”、“给奖”、“陈列”、“附则”十章。筹备委员会较全面地构思了本次展览从主办方、时间地点到陈列的全过程。尽管所列条款仅是立项期的构想,但这《章程》是筹备期工作开展的原则,并与“计划”一起构成展览运作机制中的根本法则。
筹备期另一项重要工作,是通过媒体向社会征集展品。首先是向全国艺术家活动频繁的几个主要地区展开全面宣传。1928年10月18日《广州民国日报》刊登了《大学院美术展览会启事》。1928年8月7日《申报》的启示则体现了筹备委员会制定的另一种征集方案,即“约展”方式,向圈内重要艺术家预约作品可以相对保证展品的总体质量。两种不同的方式相互补充,形成了“第一次”办全国美展的合理征集模式。
1928年底,大学院并入教育部,全国美展工作被转交,又出现新一轮变动或转机。因而,教育部成立成为一个分水岭。筹备期即大学院出面主办全国美展的全部时间。 注释: 〔1〕《申报》,1922年6月16日,蔡元培、张君劢、刘海粟近日研讨准备于7月3日向中华教育会第一届大会召开时提出建议,由国家举行美术展览会,以资提倡。 〔2〕《刘海粟年谱》,1922年7月3日,刘海粟出席“中华教育改进社”在济南召开的第一次年会。会议上,蔡元培列名于刘海粟、张君励所提《请政府创设国立美术展览会案》,经年会美育组议决,由中华教育改进社咨请北京教育部办理。 〔3〕参见《中华民国实录》附录,吉林人民出版社。 〔4〕《蔡元培全集》,1922年11月22日,蔡元培复函刘海粟,答复美术展览会事。 〔5〕载上海美术专科学校档案。1923年8月4日,江苏省教育会美术研究会第四届大会在沪会所举行,讨论新学制小学艺术科各科课程实施法。 〔6〕载上海美术专科学校档案。1923年8月6日,美术研究会年会第三日,修改会章,并建议全国教育界联合会举办全国美术展览会。 〔7〕《申报》,1925年8月18日,中华教育改进社年会美育组第一次会议召开,讨论筹设国民美术馆和举办全国美术展览会案。又《上海美术志》记载,1925年8月18日上午,江苏省教育会美术研究会举行会议,刘海粟主持,经讨论提请举办全国美术展览会。 〔8〕《申报》,1925年9月19日,公推滕固、蔡元培、刘海粟、李荣培、王济远、李祖鸿、汪亚尘、熊连城、俞寄凡、钱稻荪、王敬章、宗孔、张华、张梯、任恒德、王悦之等为筹备委员,在晋时即开筹备委员会一次。 〔9〕《中华民国实录》,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 〔10〕《申报》,1927年11月27日,大学院艺术委员第一次会议在上海举行,议决举办“第一次全国美术展览会”和设立国立艺术大学。 〔11〕、〔20〕《申报》,1928年5月11日,刘君海粟向全国教育会议提案《举办全国美术展览会案》。 〔12〕《申报》,1929年4月11日,去夏大学院院长蔡孑民、杨杏佛,以美术确有提倡之必要,于是有美术展览会的举行。 〔13〕《申报》,1928年6月3日,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会议在上海国立音乐院举行,讨论举办全国美术展览会。展览地址在国立交通大学、中法工业专门学校。展览日期初定8月15日至9月5日止。 〔14〕、〔53〕参见鹤田武良《从全国美术展览会看中国现代绘画的动向》。 〔15〕《申报》,1928年7月31日,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经核定,每年春秋两季各举办美展一次。第一次美术展览定于1929年1月1日至31日举行。 〔16〕、〔17〕《申报》,1929年5月3日。 〔18〕《二十世纪上海大博览》,1928年2月11日,刘海粟赴欧考察艺术,行前聘徐朗西为美专校长。《申报》1929年2月9日,刘海粟赴法国考察美术教育。《申报》,1931年9月18日,刘海粟由法国抵沪。 〔19〕、〔33〕、〔36〕李寓一《教育部全国美术展览会参观记(一)》,《妇女杂志》第十五卷第七号。 〔21〕《大学院美术展览会启事》,《广州民国日报》,1928年10月18日。 〔22〕《申报》,1928年12月7日,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蒋梦麟、中央研究院蔡元培、杨杏佛抵沪,决定将教育部发起之美术展览会改在上海新育普堂举行。 〔23〕李超《上海油画史》 |